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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甘草及制品出口配额首次公开招标公告
2006年度甘草及制品出口配额第一次公开招标将于2005年12月13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商品名称及海关编码
1、新疆胀果甘草(12111010)
2、其他品种甘草(12111090)
3、甘草液汁及浸膏(13021200)
4、甘草酸粉、甘草酸盐及其衍生物(29389000.10、29389000.20、29389000.30)
二、招标数量
1、新疆胀果甘草500000公斤,其他品种甘草1500000公斤,甘草液汁及浸膏1500000公斤,甘草酸粉、甘草酸盐及其衍生物500000公斤。
三、投标资格
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加入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及无不良信誉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参加甘草及制品项下的出口配额公开招标,具备条件如下:
1、新疆胀果甘草:凡在2003年-2005年9月有出口实绩;或年平均出口供货数量达到50000公斤以上并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加工企业;或新疆地区在2003年-2005年9月中药材年平均出口额3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2、其他品种甘草:凡在2003年-2005年9月有出口实绩;或年平均出口供货数量达到50000公斤以上并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加工企业;或在2003年-2005年9月中药材年平均出口额100万美元(西部地区年平均出口额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或通过国家GMP认证的中药饮片加工企业;年出口中药材50万美元以上(新登记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登记年限为准)。
3、甘草液汁及浸膏:凡在2003年-2005年9月有出口实绩;或年平均出口供货数量达到80000公斤并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
4、甘草酸粉、甘草酸盐及其衍生物:凡在2003年-2005年9月有出口实绩;或年供货值200万人民币并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植物提取物年平均出口额150万美元(西部地区年平均出口额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5、由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有该商品出口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
上述供货数量不包括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数量。
出口数量以海关统计为准,供货数量以企业所在地商务厅(局)根据企业提供的出口供货增值税发票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准。
四、招标时间
投标时间:2005年12月13日-12月15日
截标时间:2005年12月14日14:00
开标时间:2005年12月15日10:00
五、投标方式
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
电子招标投标技术保障工作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EDI)负责
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由EDI负责解释。
六、投标量
1、新疆胀果甘草:最高投标量为160000公斤。
03-05(1-9月)年平均出口数量 最高投标量
具有新疆胀果甘草投标资格的企业 160000公斤
2、其他品种甘草:最高投标量为270000公斤。
03-05(1-9月)年平均出口数量 最高投标量
500000公斤以上(含500000公斤) 270000公斤
90000-500000公斤(含90000公斤) 90000公斤
90000公斤以下 (含新增企业) 30000公斤
3、甘草液汁及浸膏:最高投标量为150000公斤。
03-05(1-9月)年平均出口数量 最高投标量
200000公斤以上(含200000公斤) 150000公斤
100000-200000公斤(含100000公斤) 100000公斤
100000公斤以下(含新增企业) 50000公斤
4、甘草酸粉、甘草酸盐及其衍生物: 最高投标量为80000公斤。
03-05(1-9月)年平均出口数量 最高投标量
100000公斤以上(含100000公斤) 80000公斤
20000-100000公斤(含20000公斤) 30000公斤
20000公斤以下(含新增企业 ) 10000公斤
5、凡投标数量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均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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