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找律师的基本知识
按:最近一段时间,每天都有关于中国产品不合格的消息在美国媒体中出现。其中有些案件肯定要让中国的公司吃官司。观察这些年中国公司在美国的活动,经常会感慨两国文化与制度的差异。美国是个法制社会,重要的事情如果不通过法律解决,就会出现各种在中国社会长大的人难以预料的麻烦。这些年来,随着中国产品大量出口,中国公司在美国遭遇诉讼的事情越来越多,但是多数中国公司却不知道如何依照法律来处理事务。我去年曾经给一个以专门介绍对口律师为业务的律师行写过一个针对中国的介绍,现刊登在这里。
十年以前,如果中国公司出现在美国法庭,的确是天大的新鲜事。现在人们对此却已经习以为常了。由于中美之间贸易与日俱增,中国公司难免在美国遭遇各种法律问题,从而需要寻求法律服务。比如商业谈判、政府法规或商业法律诉讼等等都是常见的案件。在处理这些法律问题时,如果律师工作不当,将为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在美国一百多万执业律师里面,中国公司怎样才能找对人呢?
美国总统林肯在南北战争开始的时候面临着一个尴尬的局面。他必须任命一位军队的统帅,但是他由于和平时期过长,他手下没有一位将军经历过大规模的战争。也就是说,这些将军都没有战斗纪录。
商场如战常如果你遇到重大法律麻烦,急需找美国律师,但是却没有人帮你找到他们的纪录,那么你就面临着与林肯总统一样尴尬的情形。
如果你通过熟人去找他的熟人,或者凭你自己的理解去找个你认为有影响、有关系的律师,这就会铸成大错。原因有这么几点。
首先,美国的法律是极端专门化的。绝大部分执业律师根本没有上过法庭,甚至也没有代理过客户。在法律这行里面,专业分得非常细致,有数以千计、互不相同的门类,比如安全法、刑法、劳动法、专利法、合同法等等
。绝大部分美国律师知道的只有自己专攻的那种法律。
其次,除了行业专门之外,还有地区专门。比如,一位波士顿执业的律师到了阿拉巴马或者加利福尼亚就很可能不知所措。
另外,哪怕是同一个行业的律师也有方面的专长。比如,合同律师就又会分作专门写合同的、上法庭去打合同纠纷的、以及专门研究合同立法的。一个大的合同往往需要不同专长的律师合作才能完成。
绝大多数处理文件的律师根本不知道怎么上法庭--怎么去挑选陪审团、怎么去搜集检查证据、怎么在法庭上辩论等等。同理,一个专事出庭的律师大概也对在某个行业中如何完成一项交易毫无所知。而专事商业交易的律师恐怕也不懂如何去处理政府法规方面的事务。
除了专门化之外,另一个要注意的问题是中国人都熟悉的“关系”。经常会有人说,美国的律师如果有关系,就能够影响法庭判决或者政府法规的执行。不少对中国文化有点了解的西方人在中国拉生意的时候都很愿意提起自己的关系。不过,如果有律师这么说,哪怕仅仅是这样暗示,中国公司都必须小心。下面是几个典型的例子。
“我们的事务所有个律师曾经在本案的法官那里工作过,和这位法官很熟”,或者“我们事务所一位律师曾经在制定法规的部门工作,对里面的情况很熟悉”等等。
这么说往往是为了给对方留下印象,让对方以为这位有关系的律师可以通过私人关系影响案件结果。实际情况往往是,对方的律师事务所恐怕也有一两位律师曾经给这位法官当过助理,或者在同一机构工作过。这类普通的关系根本没有多少作用。更重要的是,许多别的律师事务所同样有类似的关系。具有这种关系体现了该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或者对地方法官的了解,但是这样的关系根本不会影响到裁决的结果。美国所有的大律师事务所都会有雇佣曾经在法官手下或者在相关政府部门工作过的律师,因为这能帮助律师事务所跟上立法的发展。可是这些律师根本没有所谓内线关系,更没有能力影响到裁决。按照法律,他们根本不能够在没有对方律师在场或者不让对方得到谈话的每个细节的情况下与办案法官沟通,这是美国法律中极其重要的一条原则。
在某些与政府法规相关的案件中,办案律师如果有在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过的经验的确有用处。这位律师可以向过去的同事请教,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比如说,申请专利时如果能够有位在专利局工作过的律师,就比较有可能保证该专利不受或者少受挑战。同样,许多律师事务所都有类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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