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 Selection
 
German Korean Japanese Spanish Italian Russian French English Traditional Chinese Simplified Chinese
翻译范围
翻译报价
成功案例
付款方式
人才招聘
翻译须知
翻译流程
联系方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翻译  
新译通翻译公司---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新译通翻译公司欢迎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明确如下:
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三、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ΟΟ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新译通翻译公司版权所有2007年 沪ICP备06021668号
2007©Copyrights by Xingyitong Translation Co., Ltd.
客服热线:(上海)13564516881 (北京)13683016996 (广州)13391106188 (深圳)13760168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