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型企业
是 指 专 营 水 、 电 、 气 、 热 、 市 政 、 绿 化 的 企 业 。 公 用 事 业 型 企 业 与 一 般 的 生 产 企 业 不 同,产 品 具 有 五 个 特 征 : ( 1 ) 需 求 上 缺 乏 弹 性 的 不 可 替 代 性 。 它 是 社 会 广 大 消 费 者 的 必 需 品,其 它 产 品 很 难 替 代 它 ;
( 2 ) 效 用 上 的 整 体 性 。 它 为 整 个 社 会 或 某 一 区 域 的 所 有 成 员 共 同 使 用,不 能 分 割 使 用 ;( 3 ) 生 产 经 营 上 的 规 模 性 。 这 类 企 业 的 投 资 额 越 大,经 营 规 模 越 大,平 均 单 位 成 本 越 低 ;( 4 ) 消 费 上 的 兼 容 性 。 某 个 用 户 对 水 、 电 、 气 、 热 的 消 费 不 妨 碍 其 他 用 户 的 使 用 ;
( 5 ) 利 益 计 算 上 的 不 确 定 性 。 公 用 事 业 型 企 业 提 供 的 服 务 对 用 户 来 说,是 经 常 的 、 必 须 发 生 的 、 公 众 共 享 的 服 务 。 公 用 事 业 型 企 业 往 往 带 有 垄 断 性,具 有 垄 断 企 业 的 弊 端,服 务 带 有 「 官 僚 」 色 彩 。公用事业 城市和乡镇中共居民使用的电报、电话、电灯、自来水、公共交通等企业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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