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赔促(转)保
是 指 将 赔 款 转 为 保 险 费 。 基 层 财 产 保 险 公 司 在 业 务 经 营 过 程 中,为 促 使 某 一 保 户 投 保 或 及 时 续 保,而 将 保 户 当 年 发 生 操 作 员 险 赔 款 或 上 一 年 度 某 时 段 发 生 的 保 险 赔 款,全 部 或 部 分 转 为 到 期 ( 续 保 ) 收 费,直 接 将 被 保 险 人 应 得 赔 款 到 保 险 公 司 财 会 部 门 充 账 抵 作 保 费 。 以 赔 促 ( 转 ) 保 是 近 年 来 基 层 财 产 保 险 公 司 业 务 经 营 过 程 中 一 种 强 迫 保 险 行 为 。
保险(insurance) (仅指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保险分类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 再保险 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表现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
从经济角度来看, 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从法律意义上说, 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由此可见,保险乃是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统一。 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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