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股承销资格
证 券 经 营 机 构 申 请 承 销 外 资 股,应 具 备 和 达 到 的 要 求,包 括 三 种 情 况 : 一 是 指 境 内 证 券 机 构 申 请 从 事 外 资 股 承 销 业 务 应 具 备 条 件 ; 二 指 境 内 证 券 经 营 机 构 申 请 担 任 外 资 股 主 承 销 商 或 境 内 事 务 协 调 人 应 具 备 的 条 件 ; 三 是 境 外 证 券 经 营 机 构 担 任 境 内 上 市 外 资 股 主 承 销 商 和 国 际 事 务 协 调 人 应 具 备 的 条 件 。
三 种 情 况 的 共 同 基 本 条 件 是 : 第 一,证 券 专 营 机 构 具 有 不 少 于 8 0 0 0 万 元 人 民 币 的 净 资 产,证 券 兼 营 机 构 具 有 不 少 于 8 0 0 0 万 元 人 民 币 的 证 券 营 运 资 金 ; 第 二,已 取 得 股 票 承 销 业 务 资 格 ; 第 三,具 有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的 外 汇 业 务 经 营 权 ;
第 四,具 有 能 保 障 涉 外 业 务 正 常 开 展 的 通 讯 设 施 、 营 业 场 所 、 设 备 等 技 术 手 段 ; 第 五,具 有 十 名 以 上 有 证 券 承 销 经 验 的 专 业 人 员,其 中 熟 悉 国 际 金 融 业 务 会 计 业 务 和 相 关 法 律 的 专 业 人 员 至 少 各 一 名 ; 第 六,具 有 一 年 以 上 从 事 证 券 承 销 业 务 或 参 与 一 种 以 上 股 票 发 行 的 经 验 ; 第 七,管 理 部 门 要 求 的 其 他 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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