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
建 立 民 营 银 行 主 要 是 为 了 中 国 商 业 银 行 业 单 元 国 有 垄 断,实 现 金 融 机 构 多 元 化 。 与 国 有 银 行 相 比,民 营 银 行 具 有 两 个 十 分 重 要 的 特 征 : 一 是 自 主 性,民 营 银 行 的 经 营 管 理 权,包 括 人 事 管 理 等 不 受 任 何 政 府 部 门 的 干 涉 和 控 制,完 全 由 银 行 自 主 决 定 ; 二 是 私 营 性,即 民 营 银 行 的 产 权 结 构 主 要 以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成 分 为 主,并 以 此 最 大 限 度 地 防 止 政 府 干 预 行 为 的 发 生 。
作 为 金 融 市 场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民 营 金 融 机 构 特 殊 的 产 权 结 构 和 经 营 形 式 决 定 了 其 具 有 机 制 活 、效 率 高 、专 业 性 强 等 一 系 列 优 点,因 此,民 营 银 行 是 中 国 国 有 金 融 体 制 的 重 要 补 充 。民 营 金 融 机 构 的 建 立 必 然 会 促 进 金 融 市 场 的 公 平 竞 争,促 进 国 有 金 融 企 业 的 改 革 。建 立 一 些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民 营 金 融 机 构 将 有 助 于 金 融 业 参 与 国 际 竞 争,缓和加入世界贸易织后外资对国内金融业的冲击。
民营银行 目前学术界对民营银行的定义大致可分为产权结构论、资产结构论和治理 结构论三种。产权结构论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就是民营银行;资产结构论认为民 营银行是主要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的银行;治理结构论则认为凡是采用 市场化运作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这三个定义都是从一个侧面罗列了民营银行的特 征,但未能对民营银行的本质特征形成全面的认识。
所谓民营银行就是由民间资本控制与经营的,权、责、利统一的现代金融 企业,或者说民营银行是由民有、民治、民责、民益四有构成的统一体。所谓民有 就是指银行的产权属于民间投资者;所谓民治就是由民间投资者决定公司的治理; 所谓民责就是指民间投资者对银行的经营成败负全责;所谓民益就是指银行经营 的利益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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