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征后退
中 国 政 府 对 加 工 货 物 先 征 收 税 款,然 后 企 业 在 出 口 货 物 时,凭 有 关 凭 证 按 月 向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退 还 或 免 征 增 值 税 和 消 费 税 。 中 国 政 府 规 定 出 口 退 税 企 业 的 范 围,指 具 有 外 贸 出 口 经 营 权 的 出 口 企 业 和 特 定 出 口 企 业,这 些 企 业 应 取 得 税 务 机 关 颁 布 的 退 税 登 记 证 。
特 定 出 口 企 业 包 括 : 外 轮 供 应 公 司 、 远 洋 运 输 供 应 公 司 、 对 外 承 包 工 程 公 司 、 对 外 修 理 修 配 企 业,中 国 国 内 中 标 企 业 。 出 口 企 业 向 税 务 局 办 理 退 税 时 须 提 出 书 面 申 请,由 申 请 单 位 填 写 的 表 格,其 主 要 内 容 有 : 出 口 货 物 名 称 、 出 口 货 物 报 关 单 编 号、出 口 销 售 数 量 、 销 售 金 额 、进 项 金 额 、税 额、退 税 税 种、税 率、退 税 金 额 。
先征后退主用是用于外贸企业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外贸企业在收购货物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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