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进出口权
自 营 进 出 口 权 是 指 生 产 企 业 与 科 研 单 位 不 必 经 过 外 贸 公 司 的 代 理,而 自 身 拥 有 的 进 出 口 经 营 权 。 中 国 最 初 只 有 国 营 外 贸 单 位 才 有 进 出 口 权,生 产 企 业 与 科 研 院 所 只 能 通 过 外 贸 企 业 的 代 理 实 现 产 品 与 劳 务 的 输 出 。
1 9 9 8 年 外 经 贸 部 发 布 《 关 于 赋 予 私 营 生 产 企 业 和 科 研 院 所 自 营 进 出 口 权 的 暂 行 规 定 》,从 1 9 9 9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 凡 符 合 《 暂 行 规 定 》 的 私 营 生 产 企 业 与 科 研 院 所 通 过 正 常 渠 道 申 报,都 能 获 得 这 一 权 力,并 且 申 报 和 审 批 没 有 时 间 限 制 。
1 9 9 9 年 8 月,外 经 贸 部 又 发 布 《 关 于 调 整 企 业 申 请 进 出 口 经 营 权 的 资 格 条 件 及 加 强 后 期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加 快 赋 予 各 类 企 业 的 进 出 口 经 营 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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