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经济
是 指 以 灰 色 交 易 形 式 发 生 的 各 种 经 济 活 动 。 灰 色 是 指 利 用 关 系 或 后 门 等 不 正 当 手 段 购 买 商 品 的 交 易 。 这 种 交 易 方 式 往 往 采 用 各 种 形 式 和 方 法 规 避 规 制,将 不 合 法 行 为 转 变 为 合 法 行 为,即 利 用 非 严 格 控 制 、 可 在 一 定 条 件 和 前 提 下 发 生 的 经 济 行 为 的 空 间 来 牟 利 。 其 存 在 基 础 是 一 种 商 品 由 于 稀 缺 性 而 具 有 双 重 价 格 。
灰色经济又称地下经济是国民经济体的一部分。一般认为国民经济可以分产两部分:正式的(正规的)经济和灰色经济(非正式、非正规的经济)。灰色经济包括所有创造价值的经济活动,但是它们没有被列入国民经济总决算中,即没有被包括在正式公布的国民生产总值中。国民经济中真正的价值创造因灰色经济而未被全部反映出来。
灰色经济又可以分成两个部分 一种是按照国民经济总决算的标准根本不应该被纳入计算的价值创造,还有一种价值创造,它虽然应当被纳入决算,但因为各种原因(比如隐瞒)才未被列入。前者的典型代表是所谓的自给自足经济,后者指所谓的地下经济。自给自足活动如:邻居家的帮忙、家政服务和园艺工作、在私人救助组织的自愿无偿劳动(志愿者组织)以及个人的社会福利工作等。地下领域的活动涉及打黑工、走私、逃税等等。这些列举表明,自己自足的活动一般合法,地下活动大多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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