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对门」验货
是 指 货 物 在 托 运 人 的 仓 库 或 工 厂 经 检 验 装 入 货 柜 中 后,中 途 经 过 多 种 运 输 方 式 而 不 再 由 商 检 机 构 和 国 家 商 检 部 门 依 法 对 进 口 商 品 进 行 检 验,便 能 原 封 不 动 的 将 货 物 送 到 收 货 人 的 仓 库 或 工 厂 接 受 买 方 检 验 后 的 一 种 验 货 方 式 。
无 论 是 一 个 国 家 的 法 规 还 是 国 际 公 约 都 承 认 和 规 定 买 方 有 权 对 自 己 所 买 的 货 物 进 行 检 验,但 买 方 对 货 物 的 检 验 权 并 不 是 强 制 性 的,如 果 卖 方 的 信 誉 很 高,买 方 可 以 放 弃 检 验 权 。
检验权 所谓检验权,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买方或卖方所享有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以确定其是否与合同相符的权利。一般说来,哪一方享有检验权,哪一方就有权指定检验机构检验货物,其检验机构就作为对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等是否与合同一致的最后平定。如果没有检验权,他就物权对货物提出异议,无权提出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