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托投资
社 会 信 托 投 资 是 一 种 以 国 家 为 委 托 人,特 殊 的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为 受 托 人,而 以 真 正 意 义 上 的 全 体 人 民 为 受 益 人 的 新 型 信 托 投 资 关 系 。 由 于 代 表 国 家 签 订 信 托 合 约 的 政 府 机 构 不 再 把 自 己 设 定 为 受 益 人,这 种 信 托 契 约 与 一 般 的 信 托 投 资 契 约 具 有 根 本 区 别,他 不 再 是 投 资 者 的 「 自 益 信 托 」,而 具 有 了 「 他 益 信 托 」,甚 至 「 公 益 信 托 」 的 性 质 。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是在英国“尤斯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距今已有几个世纪了。我国信托业的真正发展开始于改革开放,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废待新,许多地区和部门对建设资金产生了极大的需求,为适应全社会对融资方式和资金需求多样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诞生了。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现代信托制度进入了新的纪元,也极大促进了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
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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