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重组
股 权 重 组 是 企 业 资 产 重 组 的 一 种 方 式,是 指 企 业 股 东 或 股 东 持 有 股 票 的 金 额 或 比 例 发 生 了 变 动 。 股 权 重 组 包 括 股 权 转 让 和 增 资 扩 股 。 股 权 转 让 是 指 股 东 把 股 权 或 股 份 全 部 或 部 分 转 让 给 他 人,转 让 所 得 的 收 益 要 缴 纳 所 得 税,转 让 时 转 让 价 低 于 成 本 价 的 损 失,可 在 应 纳 税 中 扣 除 。 增 资 扩 股 是 指 企 业 向 社 会 发 行 新 股,新 股 东 投 资 入 股 或 原 股 东 增 加 投 资 扩 大 股 权,从 而 增 加 企 业 资 本 。 股 票 发 行 的 价 格 高 于 股 票 面 值 时,不 对 此 征 收 所 得 税 。
股权重组: 企业在资本经营过程中,资产重组的投资者在对资本市场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其实物资产、金融资 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形式,通过参股、控股、股权的相互转让与置换,决定企业的资产在不同企业之间的重组,通过这种以企业产权为核心的股权重组,以期达到使资本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股权重组主要涉及公司股本数量、资本结构、股权分布的变化。 股权重组在中国主要有四种形式:股票回购、换股、参股和上市收购。股权重组是企业资产重组重要形式,其特征主要有: 企业股权重组中,被参股、控股的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仍然存在,参股、控股企业对被参股、被控股企业原有债务不负连带责任,只对其出资的股金承担有限的风险责任。
参股、控股企业以其所占有被参股、被控股企业中股份的多少,来实现其对被参股、被控股企业产权占有的权利和义务。 股权重组往往会导致被参股、被控股企业内部最高经营管理层的改组。股权投资者往往以其所有的股份数额,要求被参股、被控股企业改组高层经营管理层,并对其经营方向进行符合自身利益的调整。 在股权重组中,往往会导致企业组织形式的改组,从过去传统的企业,改组成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以明确界定股权投资者各自的权益,规范利益分配机制。 股权重组既可发生于股份公司之间,也可发生在非股份公司与股 份公司之间,通过股权重组与相互置换往往能组成利益攸关的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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