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是 对 由 银 行 分 离 出 来 的 坏 资 产 进 行 经 营 和 管 理 的 一 个 机 构,广 泛 运 用 商 业 银 行 所 不 能 采 取 的 各 种 金 融 市 场 工 具,以 各 种 方 式 和 手 段 盘 活 资 产,将 债 务 重 组 与 破 产 清 算 有 机 结 合,并 以 此 促 使 债 务 企 业 转 换 经 营 机 制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专门用于清理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中介机构。由于银行自行清理不良资产会遇到法规限制、专业技术知识不足、管理能力不够和信息来源不充分等困难,需要成立由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的、拥有一定行政权力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专门清理不良资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常是在银行出现危机时由政府设立的,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审慎地收购资产,有效地管理资产和处置不良资产,向银行系统注入资金等以挽救金融行业,重建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通过运用有效的资产管理及资产变现战略,尽可能从破产倒闭银行的不良资产中多收回价值;在尽量减少动用政府资金的前提下,使金融行业能够实现资本重整,减轻银行重组对社会整体的震荡以及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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