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的产权管理形式
就 是 国 家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不 通 过 中 间 环 节 直 接 把 国 有 资 产 直 接 委 托 给 企 业 经 营 。 国 家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则 通 过 确 定 经 营 指 标,结 合 一 定 时 期 的 产 业 政 策,控 制 投 资 力 度,调 整 国 有 资 产 的 存 量 和 增 量 。 近 几 年 对 一 些 有 条 件 的 国 有 企 业 集 团 公 司 实 行 授 权 经 营 试 点 就 属 于 此 类 。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产权的表现形式 具体而言,产权包含三层含义: 1.原始产权,也称为资产的所有权,是指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经济利益主体对财产的排他性的归属关系,包括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法人产权,即法人财产权,其中包括经营权,是指法人企业对资产所有者授予其经营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法人产权是伴随着法人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种权利; 3.股权和债权,即在实行法人制度后,由于企业拥有对资产的法人所有权,致使原始产权转变为股权或债权,或称终极所有权。原始出资者能利用股东(或债权人)的各项权利对法人企业产生影响,但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其它表现形式 产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一般有六种形式: 1.按产权历史发展动形态的不同分类:物权、债权、股权。 2.按产权归属和占有主体的不同分类:原始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3.按产权占有主体性质的不同分类: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4.按产权客体流动方式的不同分类:固定资产产权和流动资产产权。 5.按客体的形态的不同分类: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 6.按产权具体实现形态的不同分类:所有权、占有权和处置权。 此外,还可以根据产权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公民财产所有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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