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核准制
是 指 发 行 股 票 申 请 文 件 从 程 序 上 改 变 了 过 去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下 的 发 行 申 报 推 荐 做 法,完 全 按 照 市 场 化 、 规 范 化 、 国 际 化 的 要 求,采 取 了 由 主 承 销 商 推 荐 公 司 上 市 的 方 法 。 在 核 准 制 下,公 司 遴 选 将 由 发 行 人 根 据 自 身 条 件 和 发 展 需 要 自 主 决 定,监 管 机 构 主 要 依 据 规 定 实 行 核 准,地 方 和 主 管 政 府 机 构 的 推 荐 职 能 将 被 取 消 。在 发 行 价 格 方 面 也 将 完 全 由 发 行 人 和 承 销 商 根 据 对 市 场 情 况 的 了 解 和 机 构 投 资 者 的 询 价 协 商 确 定,价 格 将 确 定 成 为 一 种 纯 粹 的 商 业 决 策 。
核准制吸取了注册制强制性信息披露原则,同时要求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备条件。证券监管机构除进行注册制所要求的形式审查外,还关注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营业性质、资本结构、发展前景、管理人员素质、公司竞争力等,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判断。核准制遵循的是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和合规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其理念是“买者自行小心"和“卖者自行小心"并行。
核准制是一个市场参与主体各司其职的体系。实行核准制,就是要明确发行人董事、监事,主承销商及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以及监管机构等各自的责任和风险,做到市场参与者和监管者相互制约、各司其职,形成一个完整的、符合市场化原则的证券发行监管体系。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逐步成长起来的。1990年我国证券市场建立初期,由于法规不够健全,市场各方参与者不够成熟,要求上市的企业过多且质量参差不齐,各行业、各地区发展又不平衡,急需加以宏观调控和严格审查,因而对股票发行申请采用了审批制。
审批制是一种带有较强行政色彩的股票发行管理制度。这主要表现在:股票发行实行下达指标的办法,同时对各地区、部门上报企业的家数也作出限制;掌握指标分配权的政府部门对希望发行股票的企业进行层层筛选和审批,然后做出行政推荐;监管机构对企业发行股票的规模、价格、发行方式、时间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