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制
招 标 投 标 制 是 指 工 程 建 设 项 目,包 括 项 目 的 勘 查 、 设 计 、 施 工 、 监 理 以 及 与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的 重 要 设 备 、 材 料 等 的 采 购,符 合 国 家 规 定 范 围 和 金 额 标 准 的 、 必 须 进 行 招 投 标 的 一 种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
为某项工程建设或大宗商品买卖,邀请愿意承包或交易的厂商出价以从中选择承包者或交易者的行为。程序一般为:招标者刊登广告或有选择地邀请有关厂商,并发给招标文件,或附上图纸和样品;投标者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然后在公证人的主持下当众开标、评标,以全面符合条件者为中标人;最后双方签订承包或交易合同。
招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投标(Submission of Tender),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价,争取中标的行为。 投标的基本做法:投标人首先取得招标文件,认真分析研究后,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实质上是一项有效期至规定开标日期为止的发盘,内容必须十分明确,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内容应全部列入,并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标书、变更标书报价或对标书内容作实质性修改。为防止投标人在投标后撤标或在中标后拒不签定合同,招标人通常都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后,为中标的投标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即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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