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价行为
中 国 政 府 在 必 要 时 对 特 定 范 围 的 商 品 与 服 务 可 以 实 行 政 府 指 导 价 或 政 府 定 价 。 这 些 商 品 和 服 务 包 括 : 与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和 人 民 生 活 关 系 重 大 的 极 少 数 商 品 ; 资 源 稀 缺 的 少 数 商 品 ; 自 然 垄 断 经 营 的 商 品 ; 重 要 公 用 事 业 与 重 要 公 益 性 服 务 。 以 上 商 品 和 服 务 都 可 在 中 央 和 地 方 的 定 价 目 录 中 查 询 。
政 府 指 导 价 、 政 府 定 价 的 权 限 和 具 体 适 用 范 围,以 中 央 和 地 方 的 定 价 目 录 为 依 据 。 国 务 院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有 关 部 门,按 照 中 央 定 价 目 录 制 订 政 府 指 导 价 、 政 府 定 价,重 要 的 商 品 和 服 务 价 格 需 按 规 定 得 到 国 务 院 批 准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依 照 地 方 定 价 目 录 制 订 本 地 区 执 行 的 政 府 指 导 价 、 政 府 定 价 。 政 府 指 导 价 与 政 府 定 价 制 订 后,由 制 订 价 格 的 部 门 向 消 费 者 、 经 营 者 公 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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