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型基金管理人
是 指 对 契 约 型 基 金 进 行 组 织 管 理 并 进 行 实 际 运 作 的 经 济 法 人 。 按 照 组 织 形 态 的 不 同,投 资 基 金 可 以 分 为 公 司 型 和 契 约 型 两 类 。 契 约 型 基 金 法 律 结 构 的 基 础 是 信 托,所 以 契 约 型 基 金 管 理 人 必 须 在 信 托 关 系 中 找 到 与 之 对 应 的 法 律 地 位 。契 约 型 基 金 管 理 人 法 律 地 位 在 世 界 上 有 三 种 模 式 。
第 一 种 为 日 本 模 式 ; 指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发 行 受 益 凭 证 券 的 投 资 基 金 后,以 委 托 人 的 身 份 与 作 为 受 托 人 的 保 管 银 行 签 订 信 托 契 约,指 定 基 金 投 资 人 为 受 益 人 ; 第 二 种 为 德 国 模 式 ; 指 投 资 公 司 ( 管 理 人 ) 与 受 益 证 券 持 有 人 之 间 的 关 系 由 信 托 契 约 来 规 范,投 资 人 既 是 委 托 人,又 是 受 益 人 ; 第 三 种 模 式 为 英 国 模 式,是 指 传 统 信 托 法 上 受 托 人 的 职 责 由 单 位 信 托 中 的 经 理 人 与 托 管 人 分 担 。
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
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的条件: 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但通常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有完整的组织结构;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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