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是 中 国 为 了 鼓 励 发 展 高 新 的 技 术 产 业,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提 供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 具 体 包 括 : 一 是 国 务 院 批 准 的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内 的 企 业,可 减 按 1 5 % 的 税 率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 二 是 国 务 院 批 准 的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内 新 办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自 投 产 年 度 起 免 征 所 得 税 两 年 。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的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有 : 北 京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 深 圳 科 技 工 业 园 、 海 南 国 际 工 业 园 区 、 武 汉 东 湖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等 等 。 这 一 政 策 体 现 了 当 前 中 国 政 府 鼓 励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政 策 导 向 。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利用高新技术生产高新技术产品、提供高新技术劳务的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12号文件”,明确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例如,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等11个领域之内的企业;必须是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企业;企业用于研发的投入必须占到企业销售收入的3%~5%;企业的科技人员必须占到企业的20%~30%;真正进行技术开发和技术研究的人员必须占到10%以上等。到2005年,国家高新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达到3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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