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公司
讨 债 公 司 是 中 国 经 济 的 特 殊 产 物,它 是 源 于 中 国 国 有 企 业 之 间 非 常 严 重 的 「 三 角 债 」 务 关 系,由 于 债 权 企 业 通 过 合 法 渠 道 很 难 收 回 企 业 债 权,因 此 债 权 企 业 只 有 通 过 其 他 途 径 来 寻 求 自 身 权 益 的 保 全,各 类 讨 债 公 司 应 需 而 生 。
讨 债 公 司 是 指 接 受 债 权 人 委 托,采 取 不 正 当 的 讨 债 方 式 如 死 缠 烂 打,软 磨 硬 泡,用 语 言 、 暴 力 相 威 胁,甚 至 成 立 「 爱 滋 病 患 者 催 款 大 队 」 等 逼 迫 债 务 人 偿 还 债 权 人 债 务 的 组 织 。 由 于 讨 债 公 司 严 重 妨 碍 企 业 的 正 常 经 营 和 市 场 经 济 的 法 治 秩 序,因 而 讨 债 公 司 在 1995 年 和 2000 年 先 后 两 次 被 政 府 取 缔 。
资料显示,仅北京市某区级法院在2004年受理的个人之间、公司之间、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案件占到经济案件总量的70%以上,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判决后的债务清欠仍存在着执行难等问题。许多讨债公司打着法律服务的名义,注册了相应的咨询公司或者信息公司或者法律服务所等,以这些公司的名义进行追债。而现行的监督机制却难以监督它们,自然法律对它们也就失去了约束。
讨债公司火爆还说明了社会诚信体系的脆弱。人与人的交往特别是经济交往有着不诚信的因子。同时,讨债公司火爆更说明了法律在打击非诚信方面缺少钢性的东西,对欠债人往往无可奈何。从这个程度上说,讨债公司与其说是在跟债务人挑战,不如说是在跟法律和诚信挑战,其挑战的结果就是债务人也能用非法的手段应付非法的讨债,讨债公司的火爆也必然使一些人们看到法律的无力,从而使人们对法律产生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