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税
是 指 以 课 税 对 象 的 价 格 为 依 据,按 一 定 比 例 计 征 的 税 收 方 式 。 如 : 营 业 税 、 增 值 税 、 关 税 等 。 该 税 是 按 计 税 依 据 进 行 分 类 的 。 中 国 对 税 种 的 分 类 在 不 同 的 经 济 体 制 下 是 不 同 的 。 在 计 划 体 制 下,中 国 的 税 种 很 少,但 随 着 经 济 体 制 的 改 革,中 国 的 税 种 逐 步 增 加,从 价 税 便 是 近 数 年 才 增 加 的 一 种,这 表 明 中 国 也 开 始 重 视 运 用 税 收 来 调 节 宏 观 经 济 与 微 观 经 济 。
从价税(advalorem duty)是按照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计算公式是: 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 如我国1997年税则规定,税则号列9004.1000项下的太阳镜应征税额为其进口完税价格的20%。
从价税是各国采用的主要征税方式。因为:第一,由于从价税是按照货物的价值计算的,可以较容易地估算出应得多少财政收入。第二,从价税税额随着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变动,从价关税对加工程度高的产品或奢侈品的进口构成障碍。例如,从量税为1升/2美元,对于价值2美元一瓶的廉价酒来说,税率为100%;而对于价值20美元一瓶的高价酒而言,只相当于10%的税率。10%的从价税对于较廉价的酒的税赋为0.2美元,较昂贵的酒的税赋为2美元。
第三,在国际关税减让谈判当中,以从价税为基础容易比较各国的关税水平及谈判关税减让。但是,按从价税征收的关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何种方法确定应税的完税价格。因而,假如海关确定完税货物价值为1000美元,那么,按照10%的从价税就得征收100美元的关税。海关如果确定完税价格为1200美元,那么,进口商就不得不为同一商品交纳120美元的进口关税。
如果海关不以发票上列明的价格作为确定价值的依据,而采取其他方式,那么,关税减让对贸易产生的好处就会大打折扣。因此,为了确保进口商应纳关税不高于进口方关税减让表中所确定的正常关税水平,因此,确立对货物进行估价的规则,便显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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