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包保险
指 在 对 外 贸 易 中 通 过 邮 运 的 进 出 口 货 物 的 保 险 。 由 于 邮 包 的 运 输 可 以 采 用 海 、陆 、空 三 种 运 输 方 式 。 因 此,保 险 责 任 兼 顾 了 海、陆 、空 三 种 运 输 工 具,保 险 的 类 别 分 为 邮 包 险 和 邮 包 一 切 险 两 种 。邮 包 保 险 的 责 任 范 围 是 :
被 保 险 货 物 在 运 输 途 中 由 于 遭 受 恶 劣 气 候 、 雷 电 、 流 水 、 地 震 、 洪 水 等 自 然 灾 害 或 由 于 运 输 工 具 的 搁 浅 、 触 礁 、 沉 没 、 碰 撞 、 出 轨 、 坠 落 或 失 踪,或 由 于 失 火 和 爆 炸 等 意 外 事 故 造 成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损 失 。 邮 包 一 切 险 包 括 上 述 邮 包 险 责 任 外,对 被 保 险 货 物 在 运 输 途 中,由 于 外 来 原 因 造 成 的 包 括 被 偷 窃 、 短 少 在 内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损 失,也 负 赔 偿 责 任 。
保 险 责 任 是 自 被 保 险 邮 包 离 开 保 险 单 所 载 起 运 地 点 、 寄 件 人 处 所 运 行 邮 局 时 开 始 生 效,直 至 该 项 邮 包 运 达 保 险 单 所 载 明 的 目 的 地 邮 局,自 邮 局 发 出 通 知 书 给 收 件 人 当 日 午 夜 起 算 满 1 5 天 为 止,但 在 此 期 限 内 邮 包 一 经 递 交 至 收 件 人 的 处 所 时,保 险 责 任 即 行 终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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