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的所得税
该 所 得 税 是 对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所 征 收 的 一 种 所 得 税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和 外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 第 十 九 条 规 定,外 国 企 业 在 中 国 境 内 未 设 立 机 构 、 场 所,而 取 得 来 源 于 中 国 境 内 的 特 许 权 使 用 费,或 者 虽 设 立 机 构 场 所,但 该 所 得 与 其 机 构 场 所 没 有 实 际 联 系 的,应 缴 纳 20% 的 预 提 所 得 税 。
另 外,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关 于 经 济 特 区 和 沿 海 十 四 个 港 口 城 市 减 征 、 免 征 所 得 税 和 工 商 统 一 税 的 暂 行 规 定 》 中 关 于 经 济 特 区 第 四 条 规 定,客 商 取 得 来 源 于 特 区 的 特 许 权 使 用 费,除 依 法 免 征 所 得 税 的 以 外,都 按 减 少 10% 的 税 率 征 收 所 得 税 。
特许权(Concessions)就是特许人授予受许人的某种权利,在该权利之下,受许人可以在约定的条件下使用特许人的某种工业产权和/或知识产权,它可以是单一的业务元素,如商标、专利等;也可以是若干业务元素的组合。 特许权的具体组成和特许经营的模式有关,不同的特许经营模式对应着不同的特许权。遵照特许权由简单到复杂的顺序,按单一元素到综合模式级别可以把特许经营分为以下六种基本类型:商标特许经营、产品特许经营、生产特许经营、品牌特许经营、专利及商业秘密特许经营和经营模式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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