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
是 中 国 现 行 对 从 事 原 油 等 几 种 特 定 资 源 开 发,有 较 高 销 售 利 润 率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征 收 的 一 种 税 。 是 从 1 9 8 4 年 1 0 月 1 日 起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开 始 征 收 的,资 源 税 征 收 的 目 的 是 调 节 企 业 因 资 源 结 构 和 开 发 条 件 差 异 而 造 成 利 润 水 平 高 低 悬 殊,促 进 企 业 合 理 利 用 资 源,加 强 经 济 核 算,提 高 经 济 效 益 。
但 对 外 国 企 业 和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暂 不 征 收 资 源 税,资 源 税 实 行 累 进 税 率,具 体 规 定 为 : 销 售 利 润 率 不 超 过 1 2 % 的,不 征 资 源 税 ; 超 过 1 2 % 至 2 0 % 部 分,2 0 % 至 2 5 % 部 分 和 2 5 % 以 上 部 分,分 别 按 销 售 利 润 率 每 增 加 1 %,税 率 增 加 0 . 5 % 、 0 . 6 % 和 0 . 7 % 累 计 计 算。
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的税种的总称。 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别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 一般资源税就是国家对国有资源,如我国宪法规定的城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1、资源税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2、资源税扣缴义务人 在某些情况下,可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为扣缴税款 3、资源税征税范围 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这7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