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
也 称 首 付 款 贷 款,原 先 各 商 业 银 行 的 贷 款 主 要 供 购 房 、 购 车 等 大 件 商 品,进 而 扩 大 到 装 修 、学 业 、创 业 、投 资 等 众 多 方 面 要 向 银 行 贷 款,必 须 先 筹 集 一 定 比 例 的 自 有 资 金,即 首 付,而 现 在 商 业 银 行 对 工 作 稳 定、收 入 较 丰、资 信 度 高 的 市 民 放 宽 了 这 一 规 定,他 们 可 以 通 过 协 商,以 一 定 的 产 权 向 银 行 抵 押,用 贷 款 解 决 首 期 付 款 问 题 。
贷款 loan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贷款的种类很多,按照贷款期限的不同,可分为定期贷款和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借款人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本利;活期贷款,不规定还贷期限,客户可以随时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银行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按照担保的性质不同,贷款还可分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是指以商品和商品的凭证或其他物品作抵押的贷款;信用贷款,是指银行贷出款项时,并无一定的实物作担保,通常只由借款人出具本人签字的票据。在中国,银行贷款就其贷放对象而言,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大修理贷款、结算贷款、农副产品预购定金贷款 、农业生产周转贷款和农业生产设备贷款。
根据国家管理资金的有关规定,中国的银行对国有企业定额以内的流动资金,原则上银行必须贷给,并按较低的利率付息;超定额资金需要,由银行根据企业和自身的资金状况贷给,一般要付较高的利息。借款单位由于某种客观原因未能按期归还贷款,在重新填制借据,并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可以延长还贷期限。但如果贷款单位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则不能延长还贷期限,而且银行还要加收利息或扣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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