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省级统筹制度
指 养 老 金 费 用 安 排 超 出 了 县 市 区 域 范 围,并 按 全 省 统 一 的 基 数 和 比 例 筹 集,基 金 实 行 全 省 统 一 调 剂 使 用 。 实 行 养 老 金 省 级 统 筹 制 度,其 结 果 是 原 来 负 担 轻 的 地 区 将 增 加 负 担,负 担 重 的 将 减 轻负担。
这 种 统 筹 制 度 是 对 地 、 市 、 县 的 经 济 利 益 进 行 的 一 次 重 新 调 整 和 分 配,必 然 会 冲 击 一 些 地 区 的 既 得 利 益,会 与 现 行 「 分 级 包 干,分 灶 吃 饭 」 的 财 政 管 理 体 制 产 生 摩 擦,致 使 一 些 经 济 效 益 好,负 担 轻 的 地 区 受 地 方 利 益 的 影 响,不 愿 上 交 省 级 调 剂 金,但 总 的 说 这 种 调 整 是 必 要 的 。 实 行 养 老 金 省 级 统 筹 制 度 的 基 本 条 件 是 基 金 在 全 省 不 同 管 理 层 次 的 社 保 机 构 之 间 顺 畅 调 度 。 中 国 从 1 9 9 9 年 开 始 实 行 这 种 制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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