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停并转
是 指 政 府 对 经 营 不 善,长 期 亏 损 或 产 品 无 市 场 的 国 有 企 业 勒 令 其 关 闭,停 产 或 被 兼 并 、 转 产 。 它 是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实 现 资 产 重 组 的 一 种 重 要 方 式 。 关 、 即 关 闭 工 厂,造 成 关 厂 的 原 因 可 以 分 为 两 类 : ( 1 ) 外 部 原 因 一 般 指 政 府 或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指 令 工 厂 关 闭 ; ( 2 ) 内 部 原 因 是 指 企 业 由 于 破 产 或 其 他 原 因 由 企 业 领 导 人 决 定 关 厂 。
停 、 即 停 产,企 业 暂 停 生 产 主 要 是 因 为 产 品 无 市 场,防 止 产 品 积 压 浪 费 资 源 。 并 、 即 企 业 间 的 兼 并 或 合 并 实 现 资 产 重 组,其 中 一 个 企 业 的 产 权 转 让 给 另 一 个 企 业 。 转 、 即 转 产,分 为 部 分 转 产 和 全 部 转 产 两 类,部 分 转 产 是 从 事 多 角 经 营 的 企 业 收 缩 无 市 场 无 优 势 的 产 品,集 中 力 量 生 产 自 己 的 优 势 产 品 。 全 部 转 产 是 指 企 业 转 行,生 产 的 产 品 由 一 个 行 业 转 向 另 一 个 行 业 。
关停并转 企业“关闭、停办、合并、转产”的简称。中国优化工业结构、整顿企业的措施。实行关停并转的对象主要是下列一些企业:产品长期无销路的;原材料、能源无来源的;工艺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差、经营不善而长期亏损的;严重污染环境,无法治理或拒不治理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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